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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风美雨催发的维新运动

1998-07-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戊戌维新运动是我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变法运动,但因为种种原因,对于变法中的某些史实还远未澄清,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借戊戌维新运动一百周年纪念之际,本刊特邀几位历史学者对一些问题从新的角度予以阐释,以期对这一历史问题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戊戌时期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一社会转形的过程中,除康梁领导的维新派以及人们常说的帝党集团外,还有一个新的知识群体——驻外使领、参赞及其随员——曾起到过不容忽视的作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晚清中国向海外派驻使领,始于1875年,到1911年,清政府先后在英、法、美、俄等16个国家派驻有公使,在新加坡、槟榔屿、仰光等45个商埠设立了领事。据不完全统计,晚清驻外使领,有姓名可考者约60人,如加上使领馆的参赞、翻译及其他随员,人数将更多。这些人与当时中国的封建士大夫相比,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都曾到过或正在国外,有些还是外国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沐浴过欧风美雨;第二,大多数都懂得一门甚至几门外语,对西方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风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他们中除部分人(如郭嵩焘、曾纪泽、薛福成等)在此之前即已过世外,其余大多数都自觉不自觉地直接参与了戊戌维新运动。

当时主动参与这场社会变革的驻外公使主要有驻德公使吕海寰和驻美公使伍廷芳。百日维新开始前夕,即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吕海寰曾上奏朝廷,提出包括练兵、筹饷、睦邻、安教等内容的变法主张,在其中他不仅对朝廷正在推行的昭信股票提出了批评,而且提出了整顿税则,修改关税税率等主张。伍廷芳在百日维新前就曾多次上奏朝廷,奏请变通成法,涉及采用西法练兵、修改律例、仿行印花税、借材异邦、废除领事裁判权等多方面内容;百日维新开始后,他又上折督促朝廷痛下决心,速决变法大计,并提出了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多方面内容的变法主张。在当时的驻外领事中,许多人不仅是《时务报》、《知新报》等报刊的热心读者,也是热心作者。当时各报刊登的介绍外国情形的文章,就多为他们所翻译。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驻英使馆随员陈贻范、驻美使馆翻译周自齐和驻俄国海参崴商务委员李家鏊,他们都有许多翻译文字在《时务报》上发表。

出使归国人员中,现知主动直接参加这场运动的有张荫桓、黄遵宪、李维格、宋育仁、汪大钧、陈季同、徐建寅、邹代钧、马良、马建忠、陶森甲、黄致尧、黄庆澄、张祖翼、张美翊、杨文会、蔡钧、蔡锡勇、郑孝胥、钱恂等。其中身为总理衙门大臣的前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三国大臣张荫桓,不仅在百日维新期间与王文韶一道主持了新设的铁路矿物总局,负责统辖“所有各省开矿筑路一切公司事宜”,并多次主动建言。其他归国人员也分别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参与了这场社会变革运动。大致可将其活动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组织学会,创办学堂,发表演讲,鼓吹变法维新。维新运动期间创办的各种进步团体,几乎都有出使归国人员参加,有的甚至为他们所创办,如张荫桓及前驻英使馆随员邹代钧、驻新加坡总领事黄遵宪、驻日公使黎庶昌等均曾列名强学会,邹代钧曾创办译印西文地图公会,前驻英法使馆随员杨文会曾参与创办测量学会,前驻英使馆参赞宋育仁创办了蜀学会,黄遵宪、邹代钧和前驻英日使馆随员李维格不仅参与了湖南时务学堂和南学会创办及活动,而且多次发表演讲,宣传西学知识和维新变法思想。第二,创办报刊,撰写文章,鼓吹变法。戊戌时期是中国“民报勃兴时期”(戈公振语),从1895年到1898年,三年之中仅新出的报刊即达数十种之多,成为当时宣传维新变法思想的重要舆论阵地。这些报刊的创办和经营,也大多与出使归国人员有关。《时务报》自不必说,《渝报》和《蜀报》由宋育仁一手经办,《求是报》的创办者之一是前驻德法使馆参赞陈季同,《工商学报》由刚回国的驻美使馆参赞汪大钧创办和主编,《经世报》的英文翻译“曾游英岛客”很明显也是一个曾经到过英国的人。当时出使归国人员不仅创办、主编新式报刊,而且亲自撰写文章,鼓吹变法维新。如宋育仁就曾在《渝报》和《蜀报》上连载集中反映其变法维新思想的《时务论》等文,汪大钧则在《时务报》上连载了《富国策》、《论变法当务为难》,随后又在《工商学报》上先后发表了《拟设中国商务劝场议》、《钞币私议》等文。第三,翻译外国书报,宣传新知识、新思想,传播新文化。戊戌时期不仅驻外人员翻译外国新书刊,出使归国人员也不例外,当时许多报刊上介绍外国情形的文章,就或由出使归国人员翻译,或为他们在任期间的旧译。仅以《时务报》为例,该报第1至13册连载的《华盛顿传》为原驻日本横滨兼筑地领事黎汝谦及随员蔡国昭旧译,第13至15册连载的《奥斯加马国铁路商办条例》及第17册刊登的《法国印花税章程》为原驻西班牙使馆参赞兼代办公使黄致尧翻译。第31册、32册的“英文报译”一栏由曾经随使英国、日本的李维格翻译,后面各卷虽由他人翻译,但均由其勘定。第31册至33册刊登的《西悉毕利亚铁路考略》由原驻英、法等国参赞钱恂翻译。第41册刊登的《伏尔铿制造股会章程》为原驻德国参赞徐建寅旧译。第46册至第50册的《美国合邦盟约》则由原驻美使馆翻译官蔡锡通翻译。另外,陈季同曾在其创办的《求是报》上连载过自己翻译的《拿布伦立国律》、《拿布伦齐家律》、《法兰西报馆律》等文。

无论是出使人员还是出使归国人员,他们在维新运动期间的活动均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首先就吕海寰、伍廷芳、张荫桓等高级官员来说,他们的上奏在当时都曾得到朝廷的重视,特别是伍廷芳和张荫桓的变法主张,曾被光绪皇帝以上谕的形式予以推行。尽管由于运动的迅速失败,他们的变法主张在当时未能变成现实,但我们不能因此便否认他们参与变法活动的积极意义。至于当时驻外或回国的参赞、翻译和随员,他们既没有吕海寰,伍廷芳那样专折奏事的特权,也没有张荫桓那样身在局中的特殊地位,但他们在运动期间的活动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他们不仅鼓吹变法维新,而且介绍国外形势,传播欧美各国的思想文化。如黎汝谦翻译的《华盛顿传》,就不仅仅是介绍域外情况,实际上是在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同样,蔡锡通翻译的《美国合邦盟约》,实即美国于1797年制定的《美国联邦宪法》,陈季同翻译的《拿布伦立国律》、《拿布伦齐家律》,就是法国宪法和法国民法典。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时出使归国人员的宣传活动,就不仅仅是为维新运动的发展创造了舆论环境,壮大了声势,而且宣传了民主共和思想,为后来的民主革命运动在思想上、舆论上做了准备。退一步讲,即使翻译的那些专门介绍外国科技、经济和国际形势的文章,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很简单,维新运动不仅是一场政治变革运动,同时也是一场思想启蒙运动,近代思想启蒙不仅包括传播民主思想,反对封建专制,同时也包括传播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因此,对驻外及出使归国人员的宣传活动,不论他们在认识水平上有多大差距,只要在当时介绍了域外情况,传播了科学知识和民主思想,就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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